首页

国内女王调教免费观看

时间:2025-05-24 08:22:58 作者:胡正荣:主流媒体系统性变革需破“三重壁垒” 浏览量:38709

  中新网4月9日电 国新办4月9日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介绍,规范预付式消费也是这次《条例》立法的一个重点,《条例》主要从设立“书面合同”、强化“按约履行”、明确“事中告知”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经营者的义务。

4月9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北京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柳军,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陈宜芳,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郭启文,市场监管总局执法稽查局局长况旭,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尤雪云,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王振宇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中新社记者 杨可佳 摄

  会上有记者问:近年来,消费者对于预付式消费中的违约、服务缩水、退款难甚至卷款跑路事件反映突出,《条例》对于规范预付式消费有哪些规定?

  况旭介绍,近年来,预付式消费种种乱象成为老百姓的烦心事和放心消费的堵点,规范预付式消费也是这次《条例》立法的一个重点。《条例》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进一步强化了经营者的义务:

  一是设立“书面合同”的义务。经营者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通过书面合同的形式,强化对经营者遵守承诺的约束,降低消费者维权时的举证难度。

  二是强化“按约履行”的义务。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如果经营者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应当按照消费者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针对经营者降低质量、偷工减料、服务缩水等情形,《条例》首次赋予了消费者合同解除权,而且经营者要退的不仅仅是预付款的余额,而是要根据合同履行情况和违约情况来定。

  三是明确“事中告知”的义务。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继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没有消费的预付款余额。即使经营者没有主观的过错,也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显著增加消费者履行成本,《条例》同样也赋予了消费者合同解除权。

  况旭同时指出,虽然押金是担保而非预付款,但同样有“预付”的形式和风险,也容易引发退款纠纷,所以这次《条例》对押金也作了相应的规定,要求经营者应当事先与消费者约定退还押金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对退还押金设置不合理条件,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退还。消费者违约时,经营者扣除押金应当以实际损失为标准,而不是简单的“全有全无”。

  况旭强调,预付费消费是一种商业模式,涉及到各行各业,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领域内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行为,处理消费投诉。比如,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由商务部门主管,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交通运输也都有相应的职责,《条例》为预付式消费设立了专门罚则,明确由各有关行政部门进行处罚;对于预收费用后卷款跑路的,还将依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编辑:曹淼欣】

展开全文
相关文章

北京10月14日电 海关总署14日公布最新统计数据,今年1月至9月,大陆与台湾进出口贸易额同比增长9%,内地与香港进出口贸易额同比增长10%。

华侨华人花样“闹元宵” 更添“团圆味”

“不要管财产,通知村民赶快撤离!”磨西镇共和村党支部书记徐康琼接到电话通知。“从接到电话开始,到凌晨3时,先后打了50多个电话,发了上百条信息。”徐康琼称,首先通知共和村地质灾害点上的监测员,接着通知驻村工作队和村支两委人员。大家在雨中与时间赛跑,被叫醒村民纷纷加入敲门行列,地质灾害点238户722名群众及时撤离到安全地带,为防范山体滑坡灾害赢得了宝贵时间,避免了人员伤亡。

王文涛部长会见新思科技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盖思新

我们清醒认识到,与党和人民要求相比,法院工作还有许多不足。一是学深悟透做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还有差距,“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能力需提升,能动司法要不断做深做实。二是强化诉源治理的认识和能力要进一步提升,在党委领导下与有关各方形成治理合力的自觉性主动性要进一步增强。三是审判管理制度落实仍有不少问题,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有待深化推进。四是全面从严管党治院存在薄弱环节,一些审判人员违纪违法问题教训深刻,正风肃纪反腐应持续加力。五是存在专业领域审判人才短缺等问题。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改进。

统一战线“地域+领域”组团式帮扶·基础教育名师名校长毕节行座谈会召开

“我们的队员通过和小学生们一起,既在课堂上学习理论,同时又在实践的参访当中一同研学互建,争取做到将大中小思政一体化这个课题真正地推进下去。”蔡薛文说。

深圳“米袋子”“菜篮子”供应充足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政策法规与监督司司长朱桂在会上表示,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紧紧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精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系统有序地开展中医药标准化工作,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相关资讯
热门资讯